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活动,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且富有成效的青创企业、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创业青年,(二)奖项设置评选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奖者10名,评选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20名,三、组织领导(一)领导小组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成立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负责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各州(市)统一填报《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申报汇总表》(附件5)连同推荐对象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对象填写《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报名表》(一式3份),申报对象填写《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参评承诺书》(一式3份),4.《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申报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3份),对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获得者和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六、工作监督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的评选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本次评选活动由第十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