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省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工作以及对2021年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复评检验,为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乡村振兴局认真做好2022年度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工作,每个县(市、区)推荐不少于1家,二、各县(市、区)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号)要求做好受理、审核和择优推荐上报工作,请各县(市、区)人社局于5月1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相关原始申报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三、获得2021年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的辖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5号)要求进行复评检验,有关资料于5月12日前一并送市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邱银玲联系电话:0766-8812383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市人社局206室,邱银玲,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帮扶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号).pdf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5号).pdf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浮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