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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4-23
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参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社保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时间市区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20日前按照规定参加年度申报,二、申报内容1.《申报承诺书》一份(附件1)2.《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一份(附件2)三、申报方式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不能在“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的参保单位,以职工本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3年度的缴费工资,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申报表》须经单位法人、经办人和职工个人签字认可,3.参保单位应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参保单位如不按规定如实申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须在2023年6月20日之前对其进行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后续单位须先完成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变更申报,5.各社保办理服务窗口随州市市本级社保窗口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市级社保综窗(白云大道18号)电话:3222506曾都区社保窗口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L区曾都区社保综窗(白云大道18号)电话:3062311随县社保窗口随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综窗(随县民强路与民主路交叉口)电话:3339785广水市社保窗口广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综窗(广水市应广大道特66号)电话:6249759附件:1.申报承诺书2.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2023年4月20日附件1申报承诺书我单位(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对2023年度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承诺单位(公章):单位法人(负责人)签章: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22023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缴费单位名称(章):缴费单位编号:序号单位编号单位名称个人编号证件号码姓名年度上年月平均工资(元)联系电话1100000000武汉*****公司10000000000510725********8319张三20235000186********以上一行为填写示例,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经办人(签章):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说明:此缴费工资申报表是进入系统后,打开模板《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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