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3〕39号)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同安办〔2023〕34号)要求,镇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开展一轮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厂房租借中存在安全责任未明确、安全管理缺失、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查租赁厂房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严查租赁厂房的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镇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各村(居)、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迅速制定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启动出租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村(居)、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附件:1.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2.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整改情况四个清单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人民政府2023年4月23日附件1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制表:时间:XXXX年XX月XX日序号企业名称地址所属行业联系人及电话厂房性质是否满足生产条件租赁双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涉及层层转租存在隐患1XXXX公司XXXXXXXXXXX张三131XXXXX自有是是是2XXXX公司XXXXXX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张三131XXXXX租赁(20XX年XX月XX日XXX公司向XXX公司租赁,电话:131XXXXXXXX)是是是34附件2四个清单(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序号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整改措施销号情况制度措施整改责任市、县责任领导备注整改清单:包括整改措施、销号情况、制度措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