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新增省内危险品船运力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开展新增省内沿海危险品船运力审查工作,现将拟同意企业获得新增运力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4月23日-4月27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电话联系,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联系电话:0580-2067187,序号申请企业拟获得新增运力情况1舟山新城溢沣润海运公司2022年12月已同意的事项不变,同意第2艘“舟山船型”供油船(7000载重吨)开工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同意第3艘“舟山船型”供油船(7000载重吨)变更为化学品船兼油船,开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符合许可条件后,公司可按规定办理省内化学品船运输许可并配发营运证,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