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优化和规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工作程序,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起草了《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询期限为4月22日至5月5日,附件:1.《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起草说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4月21日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处周志强联系方式:23110877,50723952(传真)邮箱:2651770761@qq.com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