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55号,以下简称《省孵化器通知》)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3〕56号,现组织开展常州市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供证明材料并完成申报材料审核表,盖章后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严禁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2.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应对照《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的要求,组织所在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推荐工作,在申报材料审核表和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盖章后,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上报,与申报材料审核表、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一并由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4.常州市科技局将按照《省孵化器通知》、《省众创空间通知》的评审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地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且符合推荐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5.联系方式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薛菲82005595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张磊85681525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2.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1日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