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0〕3号)和《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松阳县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22〕33号)的要求,截止2022年12月30止,经乡镇(街道、部门)对辖区各种植购买主体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审批、核实和汇总,现对符合2022年度松阳县第二批商品有机肥推广财政资金拟补贴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或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请与松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8065655,特此公示,附件:2022年度松阳县第二批商品有机肥推广财政资金拟补贴对象汇总表.xls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0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