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黑商联函[2023]10号)要求,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评价指标》,坚持“优中选优”原则,深入挖掘遴选一批历史文化深厚、经营管理规范、创新发展能力突出的企业,向省商务厅推荐,请鸡西市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鸡西市商务局,附件:《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鸡西市商务局2023年4月20日黑龙江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