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按照职责权属予以交办,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提出承办该建议、提案单位的建议,接受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为主办单位,如建议、提案中涉及其他单位职能,各承办单位接受建议、提案后,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打印后直接送达(寄送)代表、委员,三、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的办理承办单位接到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各承办单位应增强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五、办理工作总结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县政府办将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办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