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市监〔2022〕16号)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6),申报主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资料,四、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1.申报主体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二)线上审核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3年5月12日17时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材料不齐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报单位补齐及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2023年5月17日17时前完成线上审核,项目申报主体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三)提交纸质材料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17时前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四)项目评审事前资助项目由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应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文件要求,附件1:2023年东莞市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2:2023年度东莞市企业商标品牌诊断策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3:2023年度东莞市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项目申报指南.docx附件4:2023年度东莞市工(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5-1:2023年度东莞市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水乡片区知识产权公益服务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5-2:2023年度东莞市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专精特新”企业专题服务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5-3:2023年度东莞市公益性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保护)项目之知识产权运用意识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附件6:2023年度东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之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指南.docx关于印发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