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确定深圳市天安云谷产业园等6个园区为广东省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异议受理单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邮政编码:510080联系电话:020-37803352传真:020-37803911电子邮箱:wl_gdwltcyfzc@gd.gov.cn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