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0号)规定,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对参保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格进行审核,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社保部门留存的企业对公账户或单位在税务部门登记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对拨款账户有异议的请联系参保区社保分中心,为确保经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单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来电或来信向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22-23331136来信地址:南开区咸阳路81号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风险防控科收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第20期)天津市劳动保障服务指导中心2023年4月19日附件:第20期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