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团队(企业家)管理机制,择优认定一批“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支撑“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发展,认定一批“新兴海工程”重点项目,在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中择优认定一批优秀企业家,2.认定条件(1)“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或重点科技型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并将拟定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名单向社会公示,第五章激励措施第十五条每年对新认定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团队(企业家)进行荣誉授牌,第十六条对列入“新兴海工程”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团队(企业家),对年度考核优秀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第十八条对列入“新兴海工程”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的负责人,第十九条对列入“新兴海工程”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团队(企业家)在项目用地、用能、排放上予以倾斜保障,第二十一条对列入“新兴海工程”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第二十二条对列入“新兴海工程”的重点企业、重点科技型企业、重点项目,第二十三条“新兴海工程”重点团队给予A类(省级)团队最高1000万元项目综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