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第十九批次关于持续治理类项目的公示按照区委、区政府2022年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的工作部署,本批次丰台区拟公示持续治理类图斑108个,其中:公共服务用房类45个、建筑面积11034.38平方米,包括村委会管理服务用房7个,公园绿地管理服务用房4个,社区管理服务用房3个,文化设施用房4个,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38个、建筑面积8617.94平方米,包括国有企业生产及办公用房38个、建筑面积8617.94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类19个、建筑面积4795平方米,包括各级行政、立法、司法、安全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19个、建筑面积4795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类6个、建筑面积1089.59平方米,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接受理电话时间为:公示期内的每天上午9点-12点,附件:丰台区第十九批持续治理类图斑公示项目明细表丰台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