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绿色建筑项目公示的通告发布时间:2023-04-1910:03浏览次数:33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我中心参加了马营镇永清村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生产研发大楼、宝鸡第三医院新建门诊综合楼(一期)、宝鸡文理学院科技创新园区暨新校区(一期)公共教学楼A项目绿色建筑专家组技术审查会,会议程序合理合规,评审结果真实有效,现进行公示,请社会予以监督,公示期7天附件: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公示名单宝鸡市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服务中心2023年4月19日关闭打印上一篇:关于安泰幸福里小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下一篇:宝鸡市陈仓区千渭街办公租房陆港新城物业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