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本意见:一、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一)入库纳统奖励凡当年由国家统计部门审核通过首次进入名录库的限上商贸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每家一次性5万元奖励,给予每家一次性3万元奖励,给予每家一次性1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三)增速奖励对当年增速达到行业平均增速的限上法人企业进行奖励,纳限当年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50万元奖励,给予运营主体5万元奖励,给予运营主体1万元/家奖励,三、鼓励开展连锁经营鼓励品牌化、连锁化商贸流通企业(含电商企业)在樊城区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锁企业并纳入限上统计,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四、给予商贸企业统计规范化奖励对纳入限上统计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创建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分别给予街区建设运营主体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