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根据《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金市粮发〔2022〕44号),现将金华市本级2022年度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等相关补助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8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4.公示联系处室: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20楼,联系电话:0579-82309312、82309316,附件:金华市本级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等相关补助情况表金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4月18日附件下载:点击下载相关附件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