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淳安县林业产业基地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林〔2021〕100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确定了千岛湖林居里林下经济产业基地等8块林业产业基地,经林业局、乡镇联合组织验收,并通过第三方审计报告现将已通过验收的项目及拟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到2023年4月24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64812592,联系人:宋卫青,13750803460(政府网583460),联系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商务大楼1723,邮编:311700,2021年淳安县林业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拟补助情况的公示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