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8号),现将受理申请2023年海珠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初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初审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10月20日,二、受理部门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项目指导部,三、认定初审流程(一)受理申请2023年4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接受培训机构认定申请,(二)材料审核及实地考察2023年4月12日至10月31日期间,区就业培训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审核申报材料并前往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考察,(三)评审认定受理申请20个工作日内,并于当年5月、11月分两批次将初审通过的机构材料统一上报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四、认定条件及申报材料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与申报材料按照穗人社规字〔2020〕8号文(见本通知附件1)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所示地址属海珠辖区内的培训机构或学校均可向区就业培训中心提交定点机构认定申请,(二)提交材料,在受理申请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至区就业培训中心,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2.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材料清单3.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佐证材料清单广州市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2023年4月14日(受理部门:项目指导部,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附件: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8号).pdf附件2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材料清单.docx附件3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佐证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