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区委办〔2022〕8号)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区经信局在认定名单的基础上,通过重复奖励及严重失信意见征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一票否决”结果核对等程序,拟定了关于第29批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财政奖励兑现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企业发展科联系,联系电话:0575-82208172,关于第29批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财政奖励兑现方案序号奖励对象奖励金额(万元)1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绍兴市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