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二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5月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联系人:李际建,0826—2341719,635907668@qq.com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第二批)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4日2023年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