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一)着力破除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的差别化待遇,对新通过省级军民融合企业(单位)认定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建投资5000万元以上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评价主体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对新引进的制造业、重点龙头企业、上市企业、“三类500强”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参与南充“七个中心”建设的民营企业及需要特惠政策支持的,对成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民营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评为国家A级(星级)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对民营企业上年度投入的研发经费按照研发投入总额的0.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后补助,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按照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给予每户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后补助,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