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知发〔2023〕19号)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参加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的主体应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或其他商标品牌优势特别突出的企业,(二)申报参加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的主体应为区域品牌的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园区内的区域品牌优先申报,(三)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指导站均可申请参加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申请时需明确对接服务参与行动的一个以上企业或区域商标品牌,并由相应企业或区域申报主体在各自申报表中确认,有意愿申报的企业、区域品牌主体和指导站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3),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在规定的名额和比例上限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本年度推荐参加行动的商标品牌和指导站名单,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复核,三、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进行全程指导,附件:1.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申报表2.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申报表3.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申报表联系人:计乾阳王垚联系电话:029-87032268邮箱:yanglingip@163.com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