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面积约12372.1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1608.69平方米,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64.35平方米,根据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意见,项目因地质原因,不具备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建设单位向我办申请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4月17日我办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因地质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5日,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办书面反馈(联系电话:2869785,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办提出申请,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明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