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推进乡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确定100个村庄作为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各县(市、区)要将美丽宜居村庄培育活动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国家创建示范标准要求,与乡村振兴整镇推进、试点村、示范线以及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闽台乡建乡创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支持培育对象建设,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培育对象的经验做法,市级培育对象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泉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推进乡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确定100个村庄作为市级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对象,各县(市、区)要将美丽宜居村庄培育活动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国家创建示范标准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渠道支持培育对象建设,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培育对象的经验做法,市级培育对象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