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闽农综〔2019〕11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闽农产函〔2023〕12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申报增补2021年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泉州市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同行对企业提供、有关部门初步核实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南安市拟申报增补2023年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情况公示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7日根据《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闽农综〔2019〕11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增补工作的通知》(闽农产函〔2023〕12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申报增补2021年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泉州市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同行对企业提供、有关部门初步核实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0595—86381801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传真:0595—86375480附件:南安市拟申报增补2023年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情况公示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