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改局、工(科)信局,各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我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请各重点用能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统计和分析制度,加快节能技术改造,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向市工信局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非工信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向市发改委报送,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我市能源利用状况报送系统(网址https://report.xmecc.com/)进行填报,联系人:王江琳联系电话:0592-5520135附件:厦门市2023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