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三、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一次性给予项目企业5万元奖励,对企业实施的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智能及数字化改造项目,对企业实施的投资100万元以上信息化提升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九、支持企业人才引进,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