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向本局提交其委托国家海洋局厦门预报台编制的《诏安县梅岭镇红树林种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予以公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或其他书面材料向本局提出,逾期无异议,本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联系单位:诏安县自然资源局电话0596-3359601传真6096001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邮编:363500附件:《诏安县梅岭镇红树林种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诏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4月17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