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现就董书剑代表提出的《关于提供“两癌”保险保障,构筑妇女健康防线的建议》(第712195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一、2019年,省财政预算安排省妇联“全省妇女保险计划”项目750万元,用于为农村贫困女性购买“两癌”保险,将“关爱农村贫困女性‘两癌保险’项目”的实施方式从“购买商业保险方式”改成“资金救助方式”,并联合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了《海南省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琼妇字〔2019〕37号),变更方式后,可对患“两癌”及癌前病变的省内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农村低保贫困妇女和农村特困户妇女进行资金救助,为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五部门修订印发了《海南省关爱农村困难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实施方案》(琼妇字〔2022〕13号),2022年、2023年省财政分别下达700万元、934万元“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资金”,2022年、2023年,省财政分别下达1418.58万元、1240.33万元用于我省妇女“两癌筛查”,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4月17日(联系人:省财政厅行政处肖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