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农人〔2022〕16号)和《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漳农人〔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在我区范围内,从事农、林、牧、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且一般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按漳农人〔2022〕16号文件(详见附件1)规定推荐,请各镇(办)根据文件要求,各推荐上报一名候选人,二、材料报送请各镇(办)通知推荐对象,填报以下材料,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4月21日前报送漳州高新区科经局农林水科,联系人:苏真真,(一)推荐人选考察材料(自评电子版),主要从规模(或业绩)、经济和社会效益、带动效应、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二)推荐人选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三)《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和《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各一份),附件:1.《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遴选实施细则的通知》(漳农人〔2022〕16号)2.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3.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2023年4月1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