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征集申报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三)申报材料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中的附件1),主要包括企业的地位和作用,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等,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表、各项证明材料(参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中的附件2)及相关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等,其中纸质申请材料一式7份,另附电子版光盘1份,二、2023年评价工作(一)评价对象区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参与评价,(二)填报日期1.各企业于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前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系统(www.datacidd.cn)填报提交评价材料,三、其他事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发生更名或重组的,请填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