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科技专项资金暂行使用管理办法》(宜财发〔2018〕47号)和《宜宾市科技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宜科发﹝2018﹞39号)要求,现对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人:刘茜联系电话:0831—8247103传真:0831—8225519邮箱:ybkjjcgk@163.com附件: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项目表宜宾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