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华润新能源(龙港)有限公司提交的华润电力龙港海上光伏项目试验方阵临时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69)项目名称拟用海人拟用海面积(公顷)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年限具体位置华润电力龙港海上光伏项目试验方阵临时用海华润新能源(龙港)有限公司8.2576科研教学用海透水构筑物85天龙港市江南涂围区东侧海域(详见位置示意图)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