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申报要求(一)示范小剧场1.申报条件:拥有相对独立舞台和观众区、座席数在500个左右及以下、以舞台艺术表演为主、面向社会开放的室内演出空间,已被认定为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的不再申报,2.申报单位:江苏省内小剧场运营单位,3.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统一申报,省属及以上单位直接申报,4.申报材料:按照《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表》(见附件1)和《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要求报送材料,(二)小剧场精品剧目1.申报条件: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已被认定为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的不再申报,2.申报单位:江苏省小剧场剧目创作单位,3.申报数量: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统一申报,省属及以上单位直接申报,4.申报材料:《2023年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1.《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表》2.《2023年江苏省示范小剧场申报材料目录》3.《2023年江苏省小剧场精品剧目申报表》通知附件下载.doc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