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粤工信融资函〔2023〕5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形成了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安排计划(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2023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安排计划表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7日(联系人:刘柏麟联系电话:0763-336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