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园管委会,有关单位(企业):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扶优计划>的通知》(清府办〔2020〕36号,现开展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工作,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三、申报流程(一)根据《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指南》(见附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二)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书面推荐函和《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认定情况表》(申报指南的附件6),于6月13日前一并上报市“扶优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遴选为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政策期内遴选的试点企业总共不超过60家),(二)被确定为清远市“扶优计划”的试点企业,根据清府办〔2020〕36号文开展各项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工作(注:具体申报通知由各政策落实部门另行下达),(三)各试点企业获得清远市“扶优计划”专项资金的支持额度视各项目申报情况而定,(二)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以及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进行严格审核,附件:2023年清远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第四批)申报指南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4月17日(联系人: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