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通知精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第二期第一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以下简称TISC)筹建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外观设计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国家或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下属单位等各类型法人单位,并符合《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19]27号)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不推荐仅提供商业化服务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构申报,已批准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机构不重复申报,已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二、申报及审核程序各单位填写并报送《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表》(见附件),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2至3家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地方单位作为第二期第一批TISC建议候选机构,推荐机构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与WIPO共同确定第二期第一批TISC筹建机构名单,三、申报要求请申报单位于5月4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件及纸件(均需盖章)报送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附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4月17日联系人:丁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