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湘工信节能〔2023〕9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征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遴选确定了2023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附件1),参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和绿色园区的评价有关要求,对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和绿色园区评价标准进行自评价,向所在市州工信局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提交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报告编写模板详见附件2-1、2-2、3-1、3-2、4-1、4-2),四、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上报的《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园区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名单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五、列入创建计划的企业和园区须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列入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创建计划的企业,我厅在进行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审查认定时将综合考虑其工作成效,八、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有关要求(一)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湘工信节能〔2023〕90号)提出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机构,(二)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工作由列入创建计划的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在该平台上自主选择通过声明并获得公示的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三)第三方机构可参照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制造体系评价参考程序》开展评价工作,联系人:刘永忠电话:0731-88955371邮箱:719893108@qq.com附件:1.2023年度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3.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模板5.2023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下载:附件1-5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