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8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鲁财金〔2020〕25号)三、申请条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在十大千亿产业领域创办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五、申请材料:1.《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六、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就失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后提出申请,(1)现场申请:向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2)网上申请: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公共服务/个人担保贷款,“办事服务”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服务”事项下“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2.资格审核注册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查验申请材料和查询比对相关信息数据进行资格审核,3.信息公示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信息进行公示,申请人根据经办银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资格审核在工作日即时受理完成(不含公示、办理银行贷款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