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项目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二、办理依据《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济人社函〔2020〕16号)三、申请条件小微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补贴凭证),3.《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4.《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搜索“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携带申请材料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七、办理地点1.现场办理: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2.网上办理: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东政务服务网,八、办理时限网上办理:即时受理现场办理:即时受理(材料齐全、信息准确、符合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