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得申报,三、申报材料申请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单位,(四)评价指标必要证明材料,(八)申报企业的真实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相关材料编写及附件提供要求,依顺序装订成册,核实企业申报资格,于6月9日前汇总本地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含电子版),行文报送我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主管部门申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每个市所有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到1个U盘,统一上报,具有原所在地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经所在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后,可适当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