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开展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二、组织领导成立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的指导工作,评选工作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的推荐工作,确保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二)申报范围应符合《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选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三)申报材料和作品1.《第五届新疆工美艺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四、评选程序(一)地州市初选1.组织申报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材料初审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评选工作方案》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书面材料、参评作品等进行审核,(二)材料上报1.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5月7日前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1)《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推荐申报者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三)材料审核评选办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申报者资料进行审核,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获选人员新疆工艺美术大师称号,(二)加强工作纪律各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作人员要按照第五届新疆工艺美术大师工作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