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维护企业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中介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质量,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对自主申请承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并推荐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0日,如有异议和问题,请反映至指定邮箱(miaohx@sstrc.com),联系电话:029-87292778附件:陕西省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推荐名单附件下载.docx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