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依据省能源局《关于加快做好2023年重点行业企业用能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能源〔2023〕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年度用能总量空间,现将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2023年度用能预算核定结果予以公示,核定结果超出批复值的以批复用能为准,公示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联系方式:0573-82521633,jxfgnyc@163.com附件: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2023年度用能预算核定结果.pdf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