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3〕2号)文件规定,为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现将河南省2023年第四批3000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0371-65990101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1-61653692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2213室附件:河南省2023年第四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