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申报单位自主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初审推荐方式,项目主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把关,并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附件2)的要求,严格按照《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规〔2020〕2号)和《关于完善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等有关要求,并按《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申报单位在项目系统更新完善单位信息及申报人员信息,项目主管部门在线审核管理范围内有关单位提交的申报项目,苏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部门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网上申报材料,项目主管部门将管理范围内的所有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相应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点,四、申报渠道本批次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在苏州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和苏州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同时发布,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