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于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成都市文旅消费券,现公开遴选线上文旅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一、资质条件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项条件中的(一)或(二)项及第(三)项:(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支持线上旅游平台支付、近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提供2020年以来在全国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情况,(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参与消费券发放的在线旅游平台负责强化活动的风险防控,2.按照成都市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能分批次组织文旅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能通过线上旅游经销商进行分类核销,及时提供本波次消费券发放数据报告,平台支持文旅消费券核销的商户可覆盖成都市域范围,能及时解决文旅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3.参与消费券发放的在线旅游平台应承诺推出优惠让利措施、匹配一定资源,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文旅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书)报送成都文广旅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2号楼219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