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交规〔2020〕3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通州湾港口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通公共事业发展中心,南通绕城高速建指、洋通二期建指,南通港口集团、沿海集团等单位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2023年第1季度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行为(履约考核)结果进行了评定,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向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人:李爽,电话:0513-59003761,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05室,邮编:226006,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4月14日南通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行为(履约考核)评定表(2023年一季度).doc。